(2025年2月21日公告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遵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,自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,对遵义市财政局(以下简称市财政局)管理的市级财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,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。现将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如下:
一、预算收支完成情况
2024年4月,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编制并报送了市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。经核对市财政局2023年总预算账和决算报表中关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执行数据,账表核对相符。
2023年,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32.69亿元,较上年增长34.02%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09.15万元,较上年增长33.68%,收支相抵,年终结余23.54亿元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1.56亿元,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8.19亿元,收支相抵,年终结余3.37亿元。
二、审计评价意见
审计结果表明,市财政局积极履行全市财政收支管理指导工作,落实本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。按法定程序编制了2023年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,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,相关的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,较好地反映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,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。市财政局切实加强税收征管,采取一系列的促消费活动,增值税及契税较上年大幅增加;优化支出结构,全面压减非重点、非刚性项目支出,压减公用经费6%用于教育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进一步兜牢了“三保”底线。本次审计也发现,部分单位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、审核把关不严、财政收入应收未收、扩大开支范围支付费用等方面的问题。
三、审计建议
(一)强化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监管。市财政局应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,按政策法规积极组织收入,强化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监管,管好用活财政资金,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
(二)加强所属县(市、区)财政收支管理指导。市财政局应进一步履行对县级财政收支管理指导职责,通过定期检查或者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指导力度,提高全市财政收支管理水平。
(三)督促相关单位切实严肃财经纪律。市财政局应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过“紧日子”要求,采取措施加强监管,对违纪违规行为要责成有关部门严肃处理,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