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)规定、《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(暂行)》(遵府办发〔2011〕145号)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,2012年,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,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转变审计职能、依法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,采取系列措施,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。现根据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遵府电办〔2013〕03号)文件要求,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:
一、 完善领导机制
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局党组多次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,安排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,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审计工作同检查、同考核。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翁永厚同志任组长,各科(室)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局办公室,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及实施。二是组织全局同志深入学习《条例》,通过学习,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为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。2012年,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进一步扩大,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、制度建立、公开载体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。
二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
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制度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,结合审计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,明确政务公开审查的程序和责任。
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。对能公开的审计信息,要求主动、及时向社会公开;对已公开事项需变更、撤销或终止的,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;对明确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。
三是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。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,及时将本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、编撰和上报发布,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。
三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
2012年,我局按照《遵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坚持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。截至12底,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(遵义市审计局子网站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1条,全文电子化率达100%。
(一)主动公开范围
一是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与审计相关其他文件;
二是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情况;
三是局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、管理权限、主要职责等基本情况;
四是局机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调整变动情况;
五是法律、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审计信息。
(二)网上查阅情况
据统计,本级政府、本单位网站中审计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人数总计7万余人次。
四、下一步努力方向
2013年,我局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,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:
(一)进一步提高认识,加强工作领导。一是通过学习宣传等各种形式进一步统一广大审计干部的思想认识,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,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依法行政、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,常抓不懈。二是加强对部门信息联络员的培训,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员政务信息工作的业务水平。
(二)进一步强化监督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、考评。并采取多种形式,强化监督检查,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和不足,以求取得实效,尽最大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到满意。同时,鼓励广大干部、职工积极参与监督,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、有序开展。
(三)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。把我局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,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,不断完善网站配套设施,着重搞好内网改造,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(四)继续深化公开制度建设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,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、发布协调、保密审查、监督考核等制度,保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,有制可依。
(五)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。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,并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,将依法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县和市局各科(室)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(六)强化日常管理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,市局的文件及信息在印发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,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。
(七)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。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保密管理有关制度,对涉密信息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;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,在确保审计信息秘密安全的同时,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全市审计信息,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我市审计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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